靖政发〔2017〕119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申请调整变更靖远县电子商务进农村
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报告
省商务厅:
根据国家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扶办行政人事司《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办〔2016〕82号)精神,按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物流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的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资金使用方面做如下调整:
一、为实现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全覆盖,在原来的9个乡镇基础上再增加4个贫困乡镇,扩大到13个乡镇,从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中调整出20万元,用于支持乡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
二、按照商务部电商物流体系建设资金投入要达到总资金量30%以上的要求,将原方案中支持靖远羊羔肉生产、加工、销售示范基地建设资金200万元调整增加到县城到乡村快递最后(初)一公里建设补贴及农村农产品上行补贴中。
妥否,请审示。
特此报告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8日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