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函〔2016〕20号
靖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靖远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责任
主体的承诺函
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办: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精神,经我县充分研究讨论,决定拟申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我县制定了《靖远县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我县承诺:靖远县人民政府是靖远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责任主体,并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及早启动前期工作,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并做到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及时发布电商相关信息,监督项目建设质量,及时报送工程进展情况,认真管理使用好项目资金,按要求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此函。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9日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