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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内容
    标    题 关于小孩的防疫针
    写信时间 2017年10月31日
    信件内容 县长你好       由于我的户口还是刘川乡的,现在孩子出生打防疫针,去靖远县乌兰镇卫生服务中心打针,说要去户口所在地,可是我们都在这里已经住了20年了,不给打针。2015年就去打,不给打,说要宅地证,拿去了又说不能打。最近又去为刚出生的孩子打针,还是不打,但是部分乡镇人家的孩子就可以,我恳请县长帮我了解一下。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群众反映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群众反映的问题

    随迁子女的预防结接种问题

    二、调查情况

    1、 预防接种工作基本情况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范围为所辖街道或社区,服务对象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城镇居民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农村居民由乌兰镇卫生院服务)、暂住居民及其他人员。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三(全天)、周五(全天)、周六(半天)集中预防接种。全县接种工作城区由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乌兰镇卫生院(城区内有多处卫生室)服务,各乡镇均有预防接种工作职责及预防接种点。

    2、 流入城区的农村居民接种工作

    近年来有不少农村居民入城就业,随迁子女的预防结接种工作,成为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最大程度保证接种工作安全,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请示了靖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靖远县疾控中心,对于在县城居住或经商的提供房产证和营业执照等证件的给予接种,外地人员在县城暂住的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给予接种。

    三、处理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要求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种过程中与群众进行沟通并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为群众提供满意的服务。

     

     

    靖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1113

    办理时间 2017-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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