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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采购(第一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4-25

靖远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

(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采购

(第一包)

招标编号:BGZJ-ZC(2)17009

采购单位:靖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标单位:甘肃云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BGZJ-ZC(2)17009

合同协议书

方(采购人): 靖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方(中标人):甘肃云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 甘肃国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等承诺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双方经平等商定,签订本合同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名称:靖远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采购(第一包)

二、采购内容:1)建设200平方米“靖远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并配齐办公设施;(2)一是建设2000平方米 “靖远县双创孵化中心”,积极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型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二是建设600平方米的“靖远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 ,布置大数据中心、对全县特色产品进行集中展示;(3)建设200平方米县级电子商务培训基地(租赁亦可,租期最少2年);(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服务及试运营期:2年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采购资金:人民币(大写) 壹仟叁佰万元 RMB 1300  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 280  万元;投标单位自筹 1020  万元)。

六、中标价:人民币(大写)  壹仟肆佰万元 RMB 1400  万元) (其中:中央专项资金 280 万元;投标单位自筹 1120万元)。

七、合同金额: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仟肆佰万元 RMB 1400 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80万元,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服务期限进行付款;投标单位自筹 1120 万元),中标人应按不低于此款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2、本合同最终结算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万元RMB280 万元)。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根据付款方式,按照合同中标价中央专项资金进行结算。

八、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合同条款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九、下述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一并阅读和理解。

1、补充协议(如果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

5、技术要求;

6、价格清单;

7、投标文件、投标澄清文件及其它补充资料(如果有)

8、招标文件;

9、合同其它附件(如果有);

十、中标人在此立约,保证全部按照本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十一、作为对项目的报酬,采购人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两正五副),其中,采购人贰份(一正一副),中标人贰份(一正一副),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壹份、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壹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正本和副本如有互相矛盾之处,以正本为准。

十三、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签订地点:靖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十五、签订时间: 2017

供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需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签字日期: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

签字日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行:

账号:

集中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见证盖章或代理公司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签字日期:

 

供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需方:(章)

地址:

电话:

邮编:

合同条款

1.定义

1.1采购人:指购买项目的 靖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1.2中标人:指提供项目的  甘肃云端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中标人在正确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包括成本、税款、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价格一次确定不再变更。

1.4项目:指中标人根据本合同规定需向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需求,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1.5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中标人承担与项目相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提供技术援助等等;

1.6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均用中文;

1.7项目现场: 靖远县域内

1.8天:指日历天数;

1.9合同签订地点:靖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合同标的

2.1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采购品目、参数、数量及金额(附:中标单位投标清单)注:填写不下时,可按此表格自行打印清单


 

项目名称:靖远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采购(第一包)

招标文件编号:BGZJ-ZC(2)17009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地点

分项名称

技术参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资金来源

备注

中央专项

资金

投标单位自筹资金

一 靖远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靖远县电子商务产业园(浙江商贸城)24号楼2楼

地暖铺设

工程用材含分水器施工辅助材料

200

70

14000

400000

水电消防

改水喷淋管道架设

1

13000

13000

公共走廊瓷砖铺设

800*800全瓷釉面砖含人工辅料

90

150

13500

办公室1地面瓷砖

800*800全瓷釉面砖含人工辅料

60

150

9000

办公室2地面瓷砖

800*800全瓷釉面砖含人工辅料

60

150

9000

服务大厅地面瓷砖

800*800全瓷釉面砖含人工辅料

120

150

18000

楼廊公共分段墙面

12MM钢化落地玻璃

80

180

14400

区域空间分割墙

轻钢龙骨高密石膏板含人工

450

45

20250

内辅材处理

石棉填充物

450

10

4500

墙面处理

3层腻子加乳胶漆

650

30

19500

公共走廊顶油漆覆面

3层腻子加配色乳胶漆

90

20

1800

办公室吊顶

石膏板吊顶

200

50

10000

公共空间光源

led科技科技造型灯

6

300

1800

办公室光源

集成LED吸顶灯

12

500

6000

门组套件

钢化玻璃套装门

3

1500

4500

千兆网线架布

设计网络架设含人工

500

10

5000

门禁系统

钢化玻璃读卡及考勤门禁系统

1

4000

4000

培训会议室地面

地平地胶

110

200

22000

培训会议室地台

龙骨钢木

30

100

3000

地台面

地平地胶

30

200

6000

地台边

铝扣边塑形

10

35

350

柱子造型

隐藏格栅

4

500

2000

高频吸音处理

木龙骨/48K玻璃棉填充/吸音板

140

65

9100

低频吸音处理

木龙骨/49K玻璃棉填/聚酯纤维

190

65

12350

区域分割

厚度20公分/轻钢龙骨/48K玻璃棉

280

60

16800

墙面处理

三层腻子

380

15

5700

墙面中高频吸声

聚酯纤维吸音板(阻燃材料)

280

160

44800

封窗施工

木工板空腔龙骨架

24

40

960

吊顶

二级轻钢龙骨吊顶

140

100

14000

观察窗

10mm双层玻璃

10

140

1400

其它造型

会展布局造型

1

4000

4000

布线

音箱/电源/网络/电视工程

1

30000

30000

照明

集成LED1200*1800灯源

8

2000

16000

五金配件

地插/开关等

1

3290

3290

窗帘

百叶窗

1

20000

20000

其它杂费

转运/清理/踢脚/部分人工等

1

20000

20000

小计

400000

二 靖远县双创孵化中心

靖远县电子商务产业园(浙江商贸城)30号楼2/3楼

2/3楼公共地面

600*600全瓷釉面砖(含辅料人工)

300

90

27000

1400000

2/3楼公共分割

12MM钢化玻璃

700

180

126000

2/3墙面上下分段

槽钢框架/石膏板/木工板

260

80

20800

2/3办公区域分割

加气块

850

80

68000

2/3办公室吊顶

龙骨

1100

60

66000

2/3楼非公共地面

800*800全瓷釉面砖(含辅料人工)

2000

110

220000

2/3楼地暖铺设

分水器/辅料/人工

2000

70

140000

2/3楼水电消防

弱电桥架/消防器材/喷淋等

1

100000

100000

楼宇监控系统

布控及机房

1

48000

48000

2楼卫生间

墙面瓷砖/蹲坑/洗手池/店面/分仓

20

1200

24000

3楼卫生间

墙面瓷砖/蹲坑/洗手池/店面/分仓

30

1200

36000

门禁系统

钢化玻璃读卡及考勤门禁系统

2

4000

8000

门组套件

钢化玻璃套装门

20

1500

30000

墙面处理

公共部分/办公室/材料人工

4600

20

92000

公共照明

LED造型灯

50

300

15000

办公室照明

LED600*600吸顶灯

80

400

32000

健身房木地板

工装环保地地板

60

110

6600

公共部分踢脚线

铝合金U扣踢脚(含人工辅料)

750

20

15000

非公共部分踢脚线

PVC踢脚材料

3200

8

25600

3楼创业咖啡

设计效果图/现代温馨体系(总包)

200

1500

300000

小计

1400000

三 靖远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丝绸之路—靖远馆)

靖远县电子商务产业园(浙江商贸城)24号楼2楼

展厅设计

建模图/效果图/数算/施工图

1

40000

40000

600000

地面处理

PV地面

600

200

120000

吊顶

U型铝方通吊顶

600

100

60000

玻璃造型

12MM钢化玻璃造型立面

20

2000

40000

墙面

亚麻织物墙面

100

500

50000

墙面包裹

布艺组合(设计要求)

120

680

81600

造型隔墙

木结构工艺

39.6

1000

39600

墙面整流

2层腻子/乳胶漆(含人工辅料)

800

20

16000

展厅门

成品免漆成套

2

2000

4000

造型展台

塑料成型组合

14

1000

14000

造型展架

木制/金属构件

8

2000

16000

挂壁展架

造型突出内嵌

10

3000

30000

给排水及消防工程

管道/喷淋/电子设备

1

30000

30000

综合布线

光纤/局域网/主电力

1

12000

12000

标识标牌

主标题/导示牌等亚克力/玻璃/雕刻

1

16800

16800

体验区

沙发/加工台/软装造型

20

1500

30000

小计

600000

四 靖远县电子商务培训基地建设

靖远县电子商务产业园(浙江商贸城)30号楼2/3楼

地暖铺设

工程用材含分水器施工辅助材料

200

70

14000

400000

水电消防

改水喷淋管道架设

1

20000

20000

公共走廊瓷砖铺设

800*800全瓷釉面砖含人工辅料

90

150

13500

多媒体教室地面

800*800全瓷釉面砖含人工辅料

60

150

9000

实操机房地面

800*800全瓷釉面砖含人工辅料

60

150

9000

互动教学区

800*800全瓷釉面砖含人工辅料

50

150

7500

教师办公区地面

800*800全瓷釉面砖含人工辅料

60

150

9000

楼廊公共分段墙面

12MM钢化落地玻璃

80

180

14400

区域空间分割墙

轻钢龙骨高密石膏板含人工

400

45

18000

低频吸音处理

石棉填充物

450

10

4500

墙面处理

3层腻子加乳胶漆

650

30

19500

公共走廊油漆覆面

3层腻子加配色乳胶漆

100

20

2000

区域吊顶

石膏板吊顶

200

50

10000

空间光源

led科技科技造型灯

6

300

1800

教室光源

集成LED吸顶灯

12

500

6000

多媒体组件

音响、投影、白板

1

80000

80000

课桌

钢木组合1200*800CM

50

400

20000

座椅

工字不锈钢布艺

200

200

40000

机房座椅

钢木简约电脑桌椅

30

600

18000

教师办公桌

组合2工位钢木结构5mm高密板

4

3000

12000

教室办公椅

旋转人体切合办公椅

8

500

4000

档案柜

铁塑2000*1200

4

1200

4800

窗帘

百叶窗/导轨/人工

1

13000

13000

其它费用

网络施工/软装/清理/搬运

1

50000

50000

小计

400000

五 靖远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项目自有及租赁物产资产配套

配套资金

自有物产及租赁物产配套

1

11200000

11200000

小计

11200000

合计

14000000

2800000

11200000

投标总报价

(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万元整

(小写: 14000000.00 其中:专项资金:2800000.00 投标单位自筹:11200000.00 )。


(2)包括本项目方案及招标文件项目参数和需求及技术要求”中所述全部规定和要求。

(3)若中标单位投标清单不完整,按招标文件项目参数和需求建设完成,验收时必须达到最低要求标准。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或弄虚作假者视为无效中标,资金予以收回重新调整并追究法律责任。

3.技术规格

中标人本项目建设应符合招标文件“项目参数和需求及技术要求”的要求,且与采购人要求的采购服务内容保持一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价格为中标人已正确完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价格。

4.2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固定不变。

5.付款

本合同价格支付应通过采购人在中国指定的银行支付给中标人在中国指定的银行帐户。

5.1 项目资金分为中央专项资金和投标单位自筹资金两项。其中:中央专项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服务期限进行付款;投标单位自筹资金,中标人应按不低于此款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

5.2具体支付方式: (1)在建项目按照建设进度分三批次支付中央专项资金款项,当项目建设到30%时付款40%;当项目建设到50%时再付款30%;当项目建设完成,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30%;

(2)已经建成的项目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中央专项资金款项。

(3)其他:

5.3银行费用

在采购人银行发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担,在中标人银行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担。

6.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如有)本项目无此条款要求

6.1 本合同中央专项资金款项10%为质保金,经项目验收合格一年期满后,当中标人完成合同项下所有义务,无质量问题由采购人将该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6.2本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由中标人和采购人约定价格,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当中标人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建设到30%时,由采购人将该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标人;如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相应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中标人不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6.3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应采用与本合同价格相同的货币。

6.4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现金或采购人认可的银行保函、支票。

7.检验与验收

7.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项目建设要求标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达到运营条件后,由县工信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运营。同时,定期考核验收并纳入农村服务市场监管,对完不成项目所定任务和指标或达不到示范要求者,予以资金收回并重新调整。

7.2中标后所建设运营的项目达不到要求者视为无效中标,并追究法律责任。

8.索赔

8.1延误索赔

8.1.1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内容。

8.1.2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若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成项目内容,每周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0.15%,一周为七(7)天,不足一(1)周的按一(1)周计算,违约金总额不设上限。如违约金额超过合同总价的10%,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8.2 变更索赔

8.2.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中标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完成项目内容,而重新出具类似项目实施方案,并获采购方同意,否则,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项下该项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8.3.2中标人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采购人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中标人接受。中标人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采购人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采购人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采购人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中标人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责任和义务。

9.不可抗力

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9条的规定,如果中标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但中标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泥石流、地震等。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中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采购人,并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递交给采购人审阅确认。除采购人书面另行要求外,中标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八十(18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合同。

10.税费

政府根据中国税法对中标人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标人负担。

11.争议的解决

11.1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经协商二十八(28)天后仍不能解决,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可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1.2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解除和终止

12.1 合同自然终止

合同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2.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采购人对中标人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采购人可向中标人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份或全部合同:

1)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项目内容,或

2)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3)如果中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项目内容,或  

4)没有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部分或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5)中标企业每天必须保证配送时效,不得延误,若在配送过程中,县乡村配送每延误一天,扣除600元(春节法定节假日期间和突发事件视情况而定),若当月累计延误派送5天以上,无条件终止与中标企业的合同。

6)如果中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采购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中标人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采购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2.3 如果中标人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误期违约金达到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12.4 根据12.2、12.3条规定合同终止后,采购人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增加的费用。

12.5 如果采购人根据12.2、12.3条的规定,终止了部分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中标人应承担采购人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增加的支出。但是,中标人须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3.分包

没有采购人的事先同意,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中标内容分包给第三方。

14.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5.合同生效

15.1 合同生效的条件

(1)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或保证金(如有)。本项目无此条款要求

15.2 本条款第15.1条所述的两个条件较迟成立的日期视为合同生效日。

16.合同修改

16.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7. 其他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商承诺书、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双方协商或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合同附件(如有): 履约保函[格式](注:在中标后需要开具履约保函) 本项目无此条款要求

保函编号:

合同名称:

致:XXX(下称采购人)

鉴于 [中标人名称](以下称中标人)已按 [合同名称] (编号:  [合同编号])(以下称“合同”)实施 [项目名称];

且鉴于你方要求中标人通过经认可的银行向你方提交合同规定金额的银行保函,而且本行同意为中标人出具本不可撤销银行保函;

本保函的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整)。

在本保函的担保期间内,我方将在收到采购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采购人支付索赔款,直至本支付担保的最高担保金额。

我行放弃你方应先向中标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我行还同意:在你方和中标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我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上述变化、补充或修改也无须通知我行。

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本保函担保期间从 年 月 日起至全部项目完成到验收合格之日止(或从其约定)。

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担保人签字盖章:

地  址:

银 行 名 称: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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