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靖远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相关工作精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积极配合,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一是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河长制工作方案。靖远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靖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要求各乡镇制定完成本乡镇河长制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全县所有乡镇级工作方案全部制定并印发。
二是分级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建立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河长”工作制,构建管理严格、职责清晰的县、乡(镇)两级河道、水库管理河长体系。县级设立总河长,县委书记为总河长,县长为总调度的双河长制;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56条河道和流域面积50km2以下23条河道分别由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89人分段担任。
三是完善河长制公示牌和信息报送制度。按照《白银市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和省、市关于河长公示公告、河长制公示牌设置、河长制信息报送、宣传培训等要求,在黄河靖远段、祖厉河靖远县段设置市级河长公示牌(与县级河长合并),在各乡镇设置完成县级河长公示牌和乡镇级河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根据《白银市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白银市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按旬及时报送县、乡级工作方案出台情况和县、乡河长及河湖名录。同时,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推行河长制工作。
撰稿人:徐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