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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6年上半年政务公开的自查报告
索引号 GSDC1516-2017-007 生成日期 2017-06-14
信息名称 靖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16年上半年政务公开的自查报告 发布机构 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内容概述 关键词

2016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我办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创新公开载体,拓展公开领域,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并在办公室岗位职责中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培训计划和通知,组织责任人和职责人员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

我办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办结合扶贫工作实际,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工作分工,建立健全了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通道广泛宣传省上“1+17”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方案和市上“1+18”精准扶贫方案。根据扶贫资金、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内容,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告或公示。公开扶贫资金的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安排原则和计划等。公开扶贫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数额及结构,项目效益目标等。做到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监督,加强扶贫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截至目前,所有扶贫资金及项目安排全部在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

三、建立健全扶贫公告公示制度

严格按照省上“12345”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法,指导乡镇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入户核实、公示公告、备案管理和信息录入的程序,做到“两公示一公告”,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的全覆盖,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公开与17个行业部门及18个乡镇签订的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通过在乡、村两级公示栏等多种途径加大对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公示公开情况,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的懂、能看懂、能监督。

四、建立健全社会扶贫捐赠信息制度

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事业,鼓励社会扶贫捐赠。督促指导相关社会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全面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接受扶贫对象和社会监督,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存在的问题

(一)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二)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

(三)乡村两级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不够。

(四)监督方面力度不足。我办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足是目前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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