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SDC15010-2017-023 | 生成日期 | 2017-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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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靖远县2017年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 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
内容概述 | 关键词 |
靖卫计发〔2017〕154号
关于印发《靖远县2017年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站,各乡镇计生办、卫生院、服务所:
现将《靖远县2017年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靖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24日
靖远县2017年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妇幼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减少出生缺陷与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我县将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根据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项目甘肃省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17年,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85%,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项目地区:全县18个乡镇。
项目对象:计划怀孕的农村妇女。
(二)项目内容
1.全面落实叶酸发放工作。
2.加强目标人群预防出生缺陷宣传教育。积极联合多部门协作,充分利用婚育培训、婚前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情检查等服务时机,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健康知识培训。
3.积极开展增补叶酸服务。为计划怀孕和孕早期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发放叶酸,定期随访和咨询指导并做好各项登记。
4.做好高危人群摸底管理,对既往有孕育神经管缺陷儿史、死胎死产史、自然流产史、中度及以上贫血病史和服用抗癫痫药的计划怀孕妇女建立高危人群信息管理登记。
5.县、乡计生、妇幼服务机构定期做好报表统计工作,定期上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表工作。定期做好辖区内项目指导、总结分析报告。
6.开展技能培训工作。对县、乡、村三级项目人员进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及增补叶酸干预措施技能培训,保证工作质量,取得最佳效益。
(三)考核指标。
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以上。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县卫生计生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县项目的行政管理,统筹协调,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叶酸的层层发放、管理、信息统计、收集、反馈等工作。各乡镇计生办、卫生院要把免费发放叶酸工作纳入卫生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增补叶酸项目工作与孕前优生项目和婚前检查工作同决策、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叶酸的发放随访及宣传
1.发放方法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全县叶酸的领发工作。根据需求配发发给县妇幼保健院、乡镇服务所、乡镇卫生院。各乡镇服务所、乡镇卫生院可根据需求配发给村级服务机构,各级叶酸发放点均指定专人管理。各级机构在办理准生证、孕前优生检查、孕期保健、查孕、查病入户等过程中将叶酸发放到待孕和早孕农村育龄妇女手中,并将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减少神经管畸形、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的重要性告知广大农村妇女,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2.发放要求
准备怀孕的妇女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既往孕育过神经管畸形或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高危待孕妇女,按每人每天服用10片(4毫克)剂量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
待孕对象每次可以领取3个月的用量,已孕对象根据孕期领取足够孕早期服用量即可。如果计划怀孕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仍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各级叶酸发放服务人员给服务对象讲解补服叶酸的意义及服用方法后,并要求服务服对象在“自愿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见附件1)上签字后领取0.4mg的叶酸片和《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服务卡》(见附表2,此卡由服务对象填写)。并及时、完整填写《农村育龄妇女叶酸发放及随访登记登记表》(见附件3),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用量、服务卡以及妇女相关信息。各随访机构对终止服叶酸片的对象及时收回《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服务卡》,且保存至少2年。
3.随访要求
对领取叶酸的服用对象定期开展随访工作。一般人群的待孕和早孕妇女,每月随访1次。高危待孕和早孕妇女每月至少面对面随访1次,查看《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服务卡》填写情况,对服用方法不规范的应指导其正确服用。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卫生院两家按照谁发放谁随访的原则各自收集随访信息,高危人群随访结果逐月反馈给县级项目管理部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将每月由县服务站发放对象信息反馈给乡镇服务所,由服务所所开展随访工作,随访结果每月及时上报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妇幼保健院将每月由保健院发放对象信息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开展随访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可根据村卫生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委托服务,但必须实施有效监管并统计汇总,每月及时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妇幼保健院不直接进行随访工作,但要对乡镇一级的随访进行督促检查。
4.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均要开展育龄妇女增补叶酸知识的宣传和调查工作,逐步提高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
(三)项目信息管理
1.各级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项目信息,随时了解和掌握叶酸发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
2.按照叶酸报表内容要求,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收集各乡镇服务所相关信息,并汇总反馈给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收集各乡镇卫生院相关信息,并汇总所有信息。由县妇幼保健院统一上传电子报表,并邮寄纸质报表至市级叶酸项目管理部门,同时时将电子报表和寄纸质报表上报县卫生计生局妇幼股。
3.县妇幼保健院要认真做好神经管畸形出生缺陷个案登记卡管理工作,每个月个案汇总数据应与报表数据保持一致,纸质个案登记卡汇通月报表一同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4.报表上报。乡镇服务所每月汇总一次叶酸发放及随访登记表信息资料(见附件3)并于每月3日前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月报表》(乡、村级)(见附表4)上报县服务站,县服务站汇总后上报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每月汇总一次叶酸发放及随访登记表信息资料(见附件3)并于每月3日前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月报表》(乡、村级)(见附表4)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所有信息汇总审核,于每月5日前通过网络直报完成上月月报报送,并在每年1月2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分别完成上一季度季报表录入。
县级卫生计生局妇幼股应当与每月6日前完成上月月报表报送(包括在线报表和纸质报表)报送,于每年2月5日、5月5日、8月5日、11月5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季报表审核。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通过网络直报系统和纸质报表随时了解各地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后立即整改。
(四)发放及随访工作流程
确定叶酸服用对象→宣传教育→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发放叶酸→告知服用方法→指导服药对象填写《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服务卡》→随访并登记
四、项目督导评估
县卫生计生局妇幼股要依据关于印发《甘肃省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综合督查方案》的通知(甘卫办妇幼函〔2015〕265号)文件精神,组织对各乡镇增补叶酸项目工作开展督导评估。每年督导不少于4次覆盖乡镇100%。督导结束后侯2周内向市级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督导评估报告。督导评估标准:按照督导标准进行+电话抽查+现场查看。
附表:
1.自愿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知情同意书
2.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情况服务卡(服药对象填写服药记录表)
3.育龄妇女叶酸发放及随访登记表(乡/村级表)
4.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月报表(乡、村级)
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县级表)
6.妇幼卫生项目月报表
7.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报表填表指标说明
8.机构叶酸发放登记册
9.机构叶酸入库出库台账
靖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印发
靖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王世栋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副组长: 陈贤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成 员: 张慎泰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张富生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站长
吴爱民 北滩镇镇长
王天祥 五合镇镇长
安清明 东升镇镇长
王晓燕 靖安乡乡长
赵爱世 乌兰镇镇长
李敬珣 刘川镇镇长
张学科 大芦镇镇长
刘晓宏 东湾镇镇长
张青霞 高湾镇镇长
杨 博 北湾镇镇长
张 虎 平堡镇镇长
张有良 兴隆乡乡长
高 弘 双龙镇镇长
金永学 若笠乡乡长
杨德旭 永新乡乡长
丁玉龙 糜滩镇镇长
刘宝仓 三滩镇镇长
韦锡龙 石门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张富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增补叶酸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等。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由新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附表1 自愿接受服用小剂量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
知情同意书
您将是中央补助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的受益者,在同意补充叶酸之前,您了解叶酸片(0.4mg/片)的作用和用途,这对您来说是十分重要的,请您仔细阅读本文,在听取咨询医师向您介绍的同时,提出您可能存在的问题。
1.计划怀孕的前3个月开始服用至孕早期的3个月内,妇女每天要补充叶酸(0.4mg/1片/1天)。
2.叶酸片(0.4mg/片)生产单位:天津飞鹰玉川药业有限公司
3.叶酸片服用者的责任:在服用叶酸期间,医师会按时对您进行咨询和随访,请您配合;您在服用叶酸片(0.4mg/片)过程中需要及时向医师反映您出现的不适和异常,听取医生的建议,配合医生做必要的体格检查和相关化验检查。
4.服用叶酸者的权益和利益:您完全处于自愿。您所服的药物为免费提供。凡按说明指导的方法或者遵当地指导医生医嘱服用的孕妇并真实记录的,一旦出现新生儿神经管缺陷的病例并出具符合服务卡和保险卡中明确规定的相关要求和证据,我公司承诺,已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投保,按每病例最低5000元赔付。
服药者:我已了解服用叶酸片(0.4mg/片)的情况,我自愿服用。
服药者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服药者电话: 联系地址:
服务者:我确认已向服药者解释了服用叶酸片(0.4mg/片)的详细情况,包括其权利以及可能的获益和风险。
医生签名: 签名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育龄妇女叶酸服用情况服务卡(服药对象填写服药记录表)
附表3 农村育龄妇女叶酸发放及随访登记表
(注:此表由首发机构建档,县级首次发放时填一式两份,一份反馈给乡镇随访机构留存。)
姓名 年龄 户口:①农村 ②城市
家庭住址 省 县 乡 村 电话号码:
是否结婚:①否 ②是
现孕胎次:① 一胎 ② 二胎 ③三胎及以上
服用抗癫痫药史:①否 ②是(药物名称: )
既往妊娠生育史:①死胎 例 死产 例②自然流产 例
③出生缺陷儿 例 (出生缺陷名称: )
是否签订知情同意书: ① 是 ② 否
育龄妇女叶酸发放及随访登记卡
叶酸发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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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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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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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神经管缺陷孕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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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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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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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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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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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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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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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登记(每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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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服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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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月服用天数由附件2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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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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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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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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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量(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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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服用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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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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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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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访婴儿结局: 随访时间: 年 月 日
末次月经时间: 年 月 日 妊娠周数: 周
次分娩时间: 年 月 日 婴儿情况:①男 ②女 ③性别不详
妊娠结局:①活产 ② 自然流产 ③治疗性人工流产 ④死胎 ⑤死产 ⑥治疗性人工引产
有无出生缺陷:①无 ②有(名称: )
随访者签名: 随访单位名称:
附表4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月报表(乡、村级)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乡/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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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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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胎和死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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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管缺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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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叶酸应服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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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叶酸服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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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实际服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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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依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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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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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叶酸知识知晓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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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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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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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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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胎和死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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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管缺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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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叶酸应服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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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叶酸服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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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月实际服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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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依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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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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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叶酸知识知晓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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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季报统计表(县级)
附表6 妇幼卫生项目月报表
地区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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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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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产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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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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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增服用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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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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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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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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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7 指标说明
一、填表说明
(一)死胎和死产数:死胎和死产数的合计。其中,死胎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在宫内死亡的例数(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胎数);死产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的例数(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产数)。
(二)神经管缺陷:神经管缺陷包括脊柱裂、脑膨出、无脑畸形。
(三)新增叶酸应服用人数:新增的准备怀孕的妇女人数。
(四)新增叶酸服用人数:新增的叶酸服用人数。
(五)服用依从人数:怀孕前服用小剂量叶酸,从开始服用至怀孕头3个月的天数中服用天数占80%及以上的人数。
(六)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至少占产妇人数的10%。
(七)增补叶酸知识知晓人数:在调查人群中,知道叶酸可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且知道应在怀孕前3个月开始服用的人数。
二、逻辑关系
(一)新增应服用人数≥新增服用人数。
(二)新增服用人数≥叶酸服用依从人数
附表8 机构叶酸发放登记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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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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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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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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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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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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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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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量(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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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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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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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
**机构叶酸入库出库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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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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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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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入(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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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出(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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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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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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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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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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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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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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