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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业务培训的通知
索引号 GSDC15008-2017-016 生成日期 2017-03-24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业务培训的通知 发布机构 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内容概述 关键词

关于开展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业务培训的通知

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乌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乡镇教管中心:    近年来,我县学校传染病疫情时有发生,仅2016年,我县中小学就发生了6起传染病暴发疫情,其中中学1起,小学3起,幼儿园2起,病种为流感疫情4起,手足口病2起。    为了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等部门先后联合下发了《甘肃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2016版)》(甘卫发〔2016〕31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  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版)〉的通知》(甘卫食品发〔2014〕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甘卫发〔2016〕52号)等文件,就卫生、教育部门联合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学生营养监测、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但是各乡镇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卫生计生部门、教育部门对各种工作方案理解不到位、执行不严格,部门间衔接配合不通畅等问题,导致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开展不顺利,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通报。为切实依法做好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身体健康,县卫生计生局联合县教育局开展学校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业务培训,现就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地点    (一)教育部门:各乡镇教管中心负责人1名;各乡镇所有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和承担学校卫生的工作人员各1名;各乡镇开展学生营养监测的中学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各1名。培训地点:各乡镇教管中心。    (二)卫生计生部门:各乡镇卫生院防疫专干、各村卫生室村医。培训地点:各乡镇卫生院。    二、培训内容、师资    (一)培训内容:《甘肃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2016版)》、《甘肃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版)》、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知识等。    (二)培训师资: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定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由疾控中心、各教管中心和卫生院协商确定。    四、重视培训质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教管中心和卫生院要做好本辖区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村卫生室参会人员的会议通知和组织工作,确保培训全覆盖。县疾控中心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精心准备培训课件,认真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

 

                                     靖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靖远县教育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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