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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GSDC04-2017-117 生成日期 2017-09-07
信息名称 靖远县人民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机构 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内容概述 关键词

 

靖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第10次)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5日


 

靖远县人民政府

第十次常务会议纪要

 

8月15日,县长刘力江主持召开靖远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甘肃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县财政局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县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汇报;研究审议了《关于抓好当前“三重”任务落实促进经济趋稳向好分工方案》和《关于靖远县南川电力提灌站7.18坍塌事故调查报告》;会议还研究了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靖乐渠环境治理工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县城区公共卫生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及部分项目建设用地事宜。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博大精深,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是在关键时期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再动员再部署,为深入推进脱贫攻坚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刻阐明了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信念,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上绝对忠诚、组织上坚决服从、行动上令行禁止,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在我县落地生根;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战役中,作为深度贫困县,更要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一号工程”来抓,勠力同心、克难奋进、攻坚拔寨,采取超常规举措,加大资金支持、项目配套、人力调配等方面的倾斜力度,以“绣花”的功夫坚决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的硬仗”。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抓好当前“三重”任务落实促进经济趋稳向好分工方案》。会议强调,抓好“三重”任务落实是全面贯彻省、市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全县经济运行趋稳向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各部门单位在抓好重点项目落地、重大产业培育、重要政策落实“三重”工作任务落实中,要结合《分工安排》,明确责任人,制定推进表,倒排工作进度,明确时限要求,细化实化具体措施,一件一件抓推进、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生根、见到实效;在重点问题的解决上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剑指困难和问题,以破解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难题为切入点,按照一个难题一个方案的要求,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提出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措施,尽快破解影响发展的堵点和难点;要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寻找政策红利,谋划包装一批有发展远景的好项目,加大现有政策的集成落地。会议议定,《关于抓好当前“三重”任务落实促进经济趋稳向好分工方案》按会议意见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三、会议传达学习了《甘肃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秦安等县安全生产督查和巡查“回头看”工作的通报》,原则同意《关于靖远县南川电力提灌站7.18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会议强调,《甘肃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从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对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有着深远的指导意义。《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秦安等县安全生产督查和巡查“回头看”工作的通报》既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的责任部门和有关负责人进行严肃问责、坚决处理的明确态度。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不断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和我县南川电力提灌站7.18坍塌事故造成的惨痛教训,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更要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引以为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举一反三,迅速对本乡镇、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坚决堵塞漏洞,排除盲区,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出现,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关于靖远县南川电力提灌站7.18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以县政府文件批复。

四、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经济增速放缓的严峻形势,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推动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立足全年目标任务,着眼长远发展,认真分析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依然存在的工业经济运行困难、民间投资增长乏力、项目拉动后劲不足、财政收支矛盾等困难和问题,不断从重点项目建设、农业产业发展、三大园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强化民生保障等工作中破解难题,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全面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会议议定,委托县发改局将《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

五、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关于靖远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县审计局关于靖远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的汇报。会议强调,2016年我县财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执行县十六届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不断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政改革,改善民生事业,压缩三公经费,保障重点支出,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会议要求,县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财政收入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分析和对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税源的监控及税收征管力度,完善税收征管体系,确保今年预算收入任务顺利完成;要严格预算执行,在将财力集中投向重点项目、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重要领域的同时,要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大清理收回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重视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县审计局开展好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完善预算、项目、财经、债务等管理制度,堵塞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效益得到最大发挥。会议议定,委托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分别将《靖远县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靖远县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汇报》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审议。

六、会议同意JY2016-13号、JY2017-5(K2-A)号及县工商质监局北滩管理所建设项目用地供地方案。会议议定:(1)JY2016-13号地块位于新城区滨河南路南侧,面积3.062公顷,土地类别为集体农用地,用地容积率N≤2.5,建筑系数N≤25%,绿地率N>30%。以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出让起始价依据土地评估价确定。(2)JY2017-5(K2-A)号地块位于县道322线北侧,占地总面积2.9468公顷,土地类别为集体农用地,用地容积率N≤0.6,建筑系数N≤20%,绿地率N≥15%。以挂牌方式出让,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出让年限50年,出让起始价依据土地评估价确定。(3)县工商质监局北滩管理所建设项目用地位于北滩镇杜寨村,面积1200,类别为国有未利用地,容积率N≤2.0(不含地下部分的建筑面积),建筑密度N≤40%,绿地率N≥30%,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七、会议同意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靖乐渠环境治理工程,原则同意《靖乐渠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会议强调,靖乐渠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是我县着眼长远,超前谋划,高标准、高起点谋划的一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也是我县“十三五”时期确定实施的一项德政工程和民生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塑造靖乐渠文化气息,提升城市功能品位,扩大靖远对外影响力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县住建局、规划局、县城投公司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建设共识,切实增强该项目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在项目设计建设过程中突出靖远自然、人文、农耕、历史文化特色和城市特征,把靖乐渠沿线打造成集生态、水利、文化、休闲、度假、运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文化风光带;要切实加强对PPP模式建设实施项目有关政策规定的学习研究,吃透政策精神,充分运用好社会资本,有效降低投资风险,最大限度提高PPP模式下合作双方的互利共赢,特别是在起草政府履约监管方面的合同条款时,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审定,充分保证政府方出资代表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和控制权;要树牢服务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对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各项要素供给等方面,要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项目的推进服务,确保项目尽早尽快完成规划设计,落地施工。会议同意该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授权县住建局为该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工作;授权县城投公司为该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具体负责项目出资及组建项目公司事宜。该项目合作期为15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12年),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运作方式,由中标社会资本与出资方代表合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工作。实施机构(县住建局)与其他行业部门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考核,在达到相应绩效考核标准的前提下由县财政部门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贴”(即可用性付费和运维绩效付费,本项目可用性付费的综合投资回报率上限定位7.5%、运维回报率上限定位8%)。补贴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符合使用用途的各级政府补助或专项补贴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意将该项目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纳入县财政中期规划,并将PPP项目合同中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下一年度财政资金收支纳入预算管理,按程序提交县人代会审议。会议议定,原则同意《靖乐渠环境治理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八、会议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推进城区公共环境卫生运营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意见。会议强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行城市环卫市场化改革,实现“作业”与“管理”分离,能够有效破解环境卫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和综合管理水平,对于维护城市市容,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建设幸福美好新靖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县住建、财政等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吃透政策,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程序和要求,并结合创城活动开展和我县环卫工作实际,科学拟定合作协议,择优公平合理确定实力较强的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要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成熟的运作模式和经验,切实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督指导,科学制定考核验收评分标准,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避免考核验收流于形式,确保城区环境卫生得到整体改善。会议议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县城区公共卫生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服务期限10年),县住建局为购买服务的主体,以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九、会议原则同意给予李克甲开除公职处分。

 

针对当前正在开展的“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会议强调,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是对我们工作的一次全面分析梳理和对照检查,同时也是切实维护政令畅通,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真正做到为官有为、为政善为、积极作为的有效载体。会议要求,县政府各位领导、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迅速开展自查自纠,主动认领、对号入座,并根据各自实际举一反三,切实把问题查深、摸透、找准,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整改到位;要强化统筹协调,把全县中心工作与开展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切实抓好重点项目落地、重大产业培育、重要政策落实“三重”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发展难题,运用“一事一议”的工作机制,着力破解在壮大县域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加快推进PPP模式、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加快科技创新和“放管服”等方面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难题,尽快消除一些影响发展的堵点和难点,促进全县经济运行趋稳向好。

 

出席:副县长张启业、张克荣、郝尊钢、李呈萍,县政府党组成员曹震寰、宋仁、张宗礼、景文波、苗晓青。

列席:县审计局局长罗爱民、统计局局长王绍先,法制办主任李祥、政府办副主任乔雄,发改局副局长王昱东、卫计局局长王世栋、人社局局长王得俭、民政局副局长詹国梁、县科技局党组成员曹建军、县工信局副局长王志远、县农牧局局长岳伟、县林业局局长杨虎城、县扶贫办副主任张汉良、县住建局局长魏谭勋、财政局副局长刘慧英、工商质监局局长金世立、食药局局长石生泉、文广局副局长蒋炳仁、国土局局长朱仰东、司法局局长张德明、环保局局长陈宇、安监局局长刘万恒、水务局局长张兆中、教育局工会主席李振耀、经合局副局长李蓉珠、金融办主任房乃发、农机局局长高振文、房管局局长党永业、规划局局长金忠、供销社主任丁福祥、县执法局副局长吴育随、刘川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李红,银三角中小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陈国生,金三角生态农业科技创业园管委会主任武向祖,北湾镇镇长杨博、刘川镇副镇长刘文吉、乌兰镇镇长赵爱世、北滩镇镇长吴爱民、东升镇镇长安清民、县城投公司董事长刘忠祖。

请假:甄嵘、余辉、尚立军。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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