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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GSDC04-2017-118 生成日期 2017-11-29
信息名称 靖远县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机构 靖远县政府信息中心
内容概述 关键词

 

靖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

 

(第11次)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靖远县人民政府
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9月11日,县长刘力江主持召开靖远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甘肃省信访工作责任实施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第17次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省旅游发展委逾期上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旅游项目专项行动方案问题的通报》精神;审议了《靖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靖远县“一业一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工作方案 》、《靖远县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靖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靖远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建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实施方案》、《靖远县大力发展黑毛驴和奶骆驼特色养殖业实施意见》、《靖远县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和《靖远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议还研究了设立靖远县产业投资基金和移交部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及部分项目建设用地事宜。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会议强调,精心研读《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一书,对于我们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奋力推动全县各项事业不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作为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带头学习、深入思考,做到以上带下、以点带面,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精细组织,扎实安排,制定计划,综合运用集中学习、研讨交流、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全方位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要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甘于吃苦、敢于担当、乐于奉献,一心为民着想、一心为民谋利的时代精神运用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工作中来,特别要在促进经济止滑稳增、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抓好易地扶贫搬迁、打造培育富民产业、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甘肃省信访工作责任实施细则》。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深刻指出了信访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信访工作的主攻方向、目标任务和着力重点,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会议要求,县政府领导要严格执行接访下访的工作制度,对所接待信访事项要直面矛盾、全程负责、一盯到底,主动回应群众诉求,避免问题积累、矛盾激化、信访上行。信访部门要对信访积案开展持续攻坚,进一步落实包案领导和化解责任,集中资源和力量化解信访积案,灵活运用新办法、新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争信访积案清仓见底,案结事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周密安排部署、迅速传达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严格按照《甘肃省信访工作责任实施细则》,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明确各自职责,健全完善分工协作、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不断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特别是对近期发生的农民工讨薪、代课教师转正、退伍军人安置等方面的重点信访事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通力合作,形成做好信访工作的整体合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会议传达学习了《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会议强调,省人大常委会重新修订施行《甘肃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对全省各地区、各领域开展扶贫开发工作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役都具有重要的规范和指导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系统性研学,深刻领会这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宗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条文的深刻内涵;宣传贯彻《条例》,要以绣花功夫和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使命感,认真宣传贯彻执行《条例》,在帮扶工作中,积极研究政策,依法精准施策,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做到第一时间把《条例》的规定、要求转化为具体举措,率先遵守各项规定,主动履行在扶贫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加大力度、强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县扶贫开发纵深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四、会议传达学习了《甘肃省人民政府第17次省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旅游发展委逾期上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旅游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问题的通报》。会议强调,省上多次召开会议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在全省范围内对省旅游发展委逾期上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旅游项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进行了通报,这充分表明了省委、省政府坚决整改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的坚定决心。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贯彻全县各项工作始终,切实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决守住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系。针对近期省市对我县境内哈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检查反馈的问题,县林业局、县环保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使命感,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梳理任务清单,明确责任清单,确保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五、审议通过了《靖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会议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会议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能正确履行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在行政审批改革、行政执法检查、规范村规民约、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权力监督、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全面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把我县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着力打造良好的法治政务环境,为法治靖远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会议议定,《靖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按会议意见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六、审定通过了《靖远县“一业一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工作方案》。会议强调,推进重大产业培育、重点项目落地、重要政策落实,是确保当前经济形势止滑稳增的重要手段。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及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骨干企业提质增效、重点项目落地开建、重大政策全面落实等目标,紧盯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精心组织,亲自上手,研究谋划、强化督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在产业培育提升方面,要立足我县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突出抓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与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相结合,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业附加值;在重点项目落地方面,要加强工作调研,全面摸清掌握制约前期项目落地的问题和症结,严格落实项目包抓责任,加大帮办服务力度,加强协同协作配合,积极开展项目并联审批,切实加快前期项目落地开工建设进度;在重大政策落实方面,要认真梳理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重大政策,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明确重点任务,放大政策利好作用,形成政策相互配套支持的集成效应,确保各项重大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根、得到全面落实。会议议定,《靖远县“一业一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工作方案》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七、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靖远县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听取了县金融办关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我们做好新形势下金融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实践指南。金融工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保持信贷合理增长,创新创优金融服务,维护良性金融生态,有效助推我县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同时,在我县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能有效改善实体经济融资模式单一和管理杂乱的现状,对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产业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会议要求,全县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优化金融服务内容,千方百计扩大信贷规模,想方设法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做好主动、精准、高效及跟踪服务,实现银企双赢、互惠发展;县金融办等有关单位要有效整合金融资源,创新金融产品,着力丰富金融业态,通过探索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带动作用,全力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要积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高度关注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引导民间资金规范运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诚信环境。会议议定,《靖远县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宜由甄嵘副县长负责带队对投资公司实力和产业基金事宜做进一步考察,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强化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明确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议研究。
    八、审议通过了《靖远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会议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保护机制,对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助推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各乡镇、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绿色发展理念,处理好河道治理开发与管理保护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道休养生息,维护河道生态功能;要尽快建立县、乡、村三级河流、河长名录,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实行一河一策,全力落实“八项”任务,切实解决县域内黄河、祖厉河等河流及重点洪水沟道、滩涂、湿地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管理保护机制。会议议定,《靖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议审定。
    九、会议原则同意将县水务局2015年至2016年建成的44处农村安全饮水集中供水工程,按照正常运行一处移交一处的原则,逐步移交相关乡镇管理,请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及有关乡镇按程序办理移交手续。
    十、审定通过了《靖远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建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实施方案》。会议强调,支持县职专创建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有助于我县职业教育跨越发展,也是提升我县综合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有力抓手。会议要求,县教育局要对照创建标准,加强对县职专的综合指导,围绕专业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善实训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推进创建工作;县财政、发改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关注关心创建工作,结合各自职能,从资金保障、项目审批、人才支撑等各个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完善各项软硬件实施条件,确保2019年9月底能够顺利通过验收。会议议定,《靖远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创建省级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实施方案》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十一、审议通过了《靖远县大力发展黑毛驴和奶骆驼特色养殖业实施意见》。会议强调,大力发展黑毛驴和奶骆驼特色养殖业,是我县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加快脱贫步伐的重要举措。会议要求,各乡镇、县农牧局等部门单位要在坚持市场主导的基础上,大力宣传资金补助、金融和技术服务等方面,支持黑毛驴和奶骆驼发展的优惠政策,调动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以及养殖户发展黑毛驴和奶骆驼特色养殖产业的积极性,要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原则,优先选择条件成熟、基础较好的区域进行布局规划,通过集中力量、重点突破,促进产业集聚和规模扩张,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实现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县特色养殖产业发展。会议议定,《靖远县大力发展黑毛驴和奶骆驼特色养殖业实施意见》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十二、审定通过了《靖远县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实施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是推进产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构建农村富民产业体系,保障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和发展壮大县域经济的一项重大举措。会议要求,各乡镇、县农牧局等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主动深入农村基层和重点企业开展摸底调查,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带动性强的富民产业要积极给予贷款支持,推动其做大规模、拉长链条、转型升级;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协作,细化政策规定,科学合理设置贷款操作流程,积极配合各承贷银行做好项目储备、申贷主体筛选报送、贷款发放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顺利推进实施。会议议定,《靖远县产业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方案》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十三、审定通过了《靖远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会议要求,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做好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县级配套资金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安置房建设、购买服务等使用事项中的监督管理和拨付审核工作,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快推进我县棚改工作进度。会议议定,《靖远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按照会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十四、会议原则同意补办原会州宾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以及北湾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YQ2017-6-2号地块供地方案。会议议定:(1)由原会州宾馆上级管理部门县工信局代替原会州宾馆补办土地土地出让手续,出让金按2004年拍卖时评估价的50%收取。(2)北湾镇中心敬老院建设项目用地位于北湾镇富坪村(原甘肃省白银监狱教场所靖安医院用地),面积9064.78㎡(合13.6亩),土地类别为国有建设用地,用地容积率N≤0.8,建筑密度N≤30%,绿地率N≥40%,用途为医卫慈善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3)YQ2017-6-2号地块位于刘川工业园,占地总面积281058㎡(合421.6亩),土地类别为集体耕地(1161㎡)和国有未利用地(279897㎡),用地容积率0.6≤N≤1(不含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系数30%≤N≤60%,绿地率10%≤N≤20%,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使用期限50年,出让起始价依据土地评估价的70%确定。

出席:副县长张启业、郝尊钢、甄嵘,县政府党组成员宋仁、张宗礼、景文波、苗晓青。
列席:县人武部部长余辉,县审计局局长罗爱民,统计局局长王绍先,法制办主任李祥,政府办副主任乔雄,发改局局长王玺瑞,卫计局局长王世栋,人社局副局长张盛财,民政局局长苏国锦,科技局局长杨占霞,工信局副局长王志远,农牧局局长岳伟,林业局局长杨虎城,扶贫办主任何乃学,住建局局长魏谭勋,财政局局长李明福,工商质监局副局长裴发茂,交运局局长王尚文,食药局局长石生泉,文广局局长周盛,国土局局长朱仰东,司法局局长张德明,环保局局长陈宇,安监局局长刘万恒,水务局局长张兆中,教育局局长韩亮,经合局局长顾秉森,金融办主任房乃发,农机局局长高振文,房管局局长党永业,规划局局长金忠,供销社主任丁福祥,县执法局局长胡云睿,气象局局长张明业,县畜牧局局长雒维渊,刘川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周栋,银三角中小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陈国生,金三角生态农业科技创业园管委会主任武向祖,双永工程管理局副局长李建新,督查考核局局长刘伟,大芦镇镇长张学科,高湾镇镇长张青霞,东湾镇镇长刘晓宏,乌兰镇镇长赵爱世,北湾镇镇长杨博,刘川镇镇长李敬珣,糜滩镇镇长丁玉龙,石门乡乡长韦锡龙,双龙镇镇长高弘,兴隆乡乡长张有良,永新乡乡长杨德旭,北滩镇镇长吴爱民,东升镇镇长安清民,县职中校长邹占才,县城投公司董事长刘忠祖,北方菜业经理石国强,人行靖远县支行行长马可毅,农行靖远县支行行长冯学智,农商银行靖远县支行行长刘晓峰,电信公司副经理赵广军,国网供电公司党支部书记樊亮,国网城郊供电公司副经理刘珂。
请假:张克荣、李呈萍、曹震寰、尚立军。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                                       
  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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