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开征集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
组成人选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切实提高靖远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6〕51号、白银市委办公室、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7〕62号、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市政办发〔2015〕59号》及中共靖远县委办公室、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县委发〔2017〕61号))的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组成人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或者通过律师资格、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法律业务能力突出,并具有比较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四)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乐于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行政等处分。
二、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采取邮寄信件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填写报名表请自行登录靖远县人民政府政务网(http://www.easternage.com)《公告栏》下载《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报名表》。
(一)邮寄信件报名。提交逐项填写的《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报名表》,并提交与所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地址:靖远县乌兰镇人民路统办一号楼741室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系电话:0943-6121525,邮政编码:730600(请在信封上注明“法律专家库报名”字样)。
(二)网上报名。发送逐项填写的《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报名表》电子版、与所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和身份证扫描件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08012261@qq.com(邮件主题按照以下格式编写:法律专家库报名+姓名)。
(三)报名所发生的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
三、报名日期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采取邮寄信件方式报名的,以投递日期为准;采取网上报名的,以信息发送日期为准。
四、遴选程序
县政府法律专家库人选征集结束后,由县政府法制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遴选条件择优确定拟入选人才库成员名单,并对外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报县政府领导审定,确定为县政府法律专家库组成人员。
五、劳动报酬
县政府法律专家库组成人员,将优先推荐为县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人选,与聘请单位签订聘请合同,为聘请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获得相应劳动报酬,异地办理法律事务的,由聘请单位支付交通费和食宿费。
附件:靖远县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报名表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0日